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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8 16:42:2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充实我县教师队伍,经县委、县同意,决定公开招聘60名小学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一批优秀大专以上毕业生到我县任教,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加强对招聘教师工作的领导,成立全南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办、县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文卫委、县编委办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由黄榜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应聘者须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全南教育工作,,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小学教师60人:语文21人、数学21人、英语8人、音乐3人、体育3人、美术2人、计算机2人。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县内外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 4月18日起至2013年5月9日止。

  开考要求:每学科必须有2人(含2人)以名方可开考,每学科至少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多出的名额经县领导小组同意后调剂到其他学科,如报名达到1:2要求,但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2人)比例时,考生可以参加考试,但考试成绩要达到75分以上方可取得说课(或试教)资格。

  报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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