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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买房赣州市房地产执法稽查支队发布购房须知系列五:入住篇

※发布时间:2014-8-13 19:03:1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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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西网赣州讯 通讯员范猛报道:如果说购房是“娶亲”的话,而居住则是长久的“过日子”,在入住之后,仍然还会面临遭受侵权的可能性,而且侵权行为的表现更为隐蔽,的方式更需要专业的知识。

  1.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如本文所列举的侵权行为,者大多是小区的多数甚至是全体业主,而表现形式又是隐蔽的很容易被忽视,因此,业主之间要加强沟通,相互提醒,促进部分意识的,应当及时成立业主大会,推选出有知识有能力的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进行。在此,需要特别提醒广大业主的是:一是业主委员会作出任何决定,均需要业主委员会的集体表决,绝不是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一人拍板,而且还要将决定向全体业主进行公告。二是有些事项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决定,比如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决定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和使用等涉及小区的重大事项,并不是业主委员会,更不是业主委员会的主任说了算。三是如果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损害了业主的利益,相关业主可以向起诉要求撤销业主委员会的决定。

  2.查看小区建设情况。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后,可以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小区的物业用房产权登记是否落实,面积是否符合。对照合同和图纸等资料,查看小区内是否有应建未建的项目设施,是否有超出规划建设的项目(如增加楼栋或加层等,或者虽作规划变更但是变更时间是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后)以及架空层、转换层与公共设施有没有被侵占的现象。

  3.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开发企业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然到期,业主可以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和对物业服务的要求,通过业主大会自行选聘物业公司,从而为小区提供更好的物业服务。

  4.做好物业资料和公共设施的移交。在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之后,业主要做好物业资料和公共设施的移交。需要移交的物业资料主要有:竣工验收资料、设备清单及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和使用说件等等。这些物业资料,相当于小区的“档案”,是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的必备依据。没有物业资料,还会导致小区的成本大幅升高,有的资料丢失,如电梯资料丢失,电梯就无法进行年检,导致电梯不能使用,增加业主的负担。

  业主还要监督物业公司对公共设施的移交,对于坏灭失的,要明确维修恢复的责任。小区的公共设施,如是否被、出租,产生的收益如设置广告位、摊位的收益,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算,属于业主的部分应当进行移交。

  5.注意后期建设。如果项目是分期开发的,业主们还要注意后期建设过程中开发企业有没有增加建设项目,有没有违规行为侵害到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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