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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1-5-12 7:35:4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国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赣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根据实际及时修改。、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门户网站(或本机关网站(以及依法指定的信息查阅场所查阅。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线、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机关事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事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赣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市人民门户网站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开等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男人冬泳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赣州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通过、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按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其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