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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工作成绩

※发布时间:2021-3-9 16:36:1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1月12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江门市人民检察院主要工作情况和发布十大典型案例。会上,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副检察长林慕恒向现场的代表、政协委员和通报:在过去的2020年中,江门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始终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与国家大局同频共振,与人民期待一同行,以求极致、求精准、求政和、求共赢的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审查案件2679件4442人,审查起诉案件4111件6206人。监督立案100件,监督撤案127件,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98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99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22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110件。

  江门市检察机关自2018年以来工作满意度4次蝉联全省检察系统第一;2020年,江门市检察院作为“进校园”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获高检院通报表扬;新会区检察院获评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江门市检察院党组、检察长郭玉获评“全国优秀女检察官”称号。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涉案件446件1282人,起诉275件1172人,起诉数居全省前列。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垄断资源、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营商、侵害群众权益等犯罪的打击力度,起诉“套贷”涉案件35件114人,起诉欺行霸市类涉案件8件81人。深挖彻查“伞”,在办理涉案件过程中每案必查其“关系网”、必问其“伞”,并将“伞”线索的查办情况到底。对涉犯罪监督立案34件,追加123人,追加起诉175人;立案侦查徇私枉法充当“伞”的司法工作人员3人。

  在提升群众安全感方面,将依法防疫与检察工作同步推进,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求,依法防控经农贸市场的扩散风险,办理涉农贸市场监管公益诉讼案件11件。以加强民营企业权益司法为着力点,促进国内大循环,起诉骗取中小微企业服务补贴资金犯罪19人。以惩治涉外贸犯罪为切入点,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起诉涉及对“一带一”沿线国家出口贸易的企业知识产权犯罪20人,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走私犯罪21人。突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对高校毕业生的“围猎式招聘”,起诉涉及虚假招聘毕业生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人。

  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中,“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切实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体验和司法评价。江门市检察机关2020年全年“案-件比”降至1:1.27,同比下降73%。履事诉讼主导责任,与市中级法院就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相关问题形成会议纪要。认罚适用率85.38%,居全省第5;确定刑量刑采纳率96.29%。

  在民事审判监督中求精准。2020年,共受理民事监督案件498件,其中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01件,执行监督案件171件,审违监督案件113件,支持起诉13件。推进落实高检院就防范与制裁虚假诉讼发出的“五号检察”,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20件,办案数居全省第二。把生效裁判结果监督作为民事检察工作的基础性产品做强,以专家咨询制度和公开听证制度为助力生效裁判结果监督的两翼,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调解和解等多元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生效裁判监督精准度,提出抗诉19件,同比上升46%,居全省第一;抗诉改变率达100%;提请抗诉28件,居全省第四;发出再审检察5件,同比上升66%。

  在服务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中,做实做细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检察工作,主动携手金融机构合力护航。市检察院推出“检察长+行长+民营企业‘三长’”共建新机制,编印《民营企业家法律风险与防控指南》,提供防控刑事犯罪、合同管理、企业治理、劳工、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风险的专业意见,送上“检察+金融大礼包”,实现检察护企、金融惠企、合力暖企的良好营商。

  在推进案件简化办理中,率先在全省制定《关于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简化办理程序的若干(试行)》。建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倒逼承办人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自身专业素养,平均办案周期同比缩短12.26%。

  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采取公开听证、促进和解、监督纠正等方式,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3件。江门市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促成一起涉古典家具厂环评行政争议的行政裁判执行监督案件双方和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在监督行政行为合中,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强化双重监督,在依法监督行政审查和执行的同时,加大对行政行为性、合的调查核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共对30余家行政机关、330份执法卷开展评查,对其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通报和提出检察。持续完善与自然资源、市场监督、司法行政等部门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层级监督有效衔接,有效促进行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江海区院主动与区协商研究出台《高新区(江海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2020年修订)》,并联合举办江海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培训会。

  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职能优势,灵活运用社会治理类检察、专题报告、信息、综合通报等方式及时向党委、和主管部门提出风险预警和对策,认真当好党委的参谋,如新会区院向新会区委报送《关于新会区农村污染检察公益诉讼的调研报告》得到当地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把诉前实现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发出诉前检察308件,回复整改率99.4%。通过诉前磋商、检察,推动人社部门向269名涉刑人员追缴违规调整、发放的养老金约158万元。

  在公益中,加强公益的协同共治,江门市检察院与相关单位会签涉军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文件。蓬江、台山、三地检察院分别与相关单位建立生态、自然资源、食药安全、文化旅游等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新会、鹤山两地检察院分别联合财政部门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账户;市检察院推动实现“公益诉讼课程进党校”。

  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中,积极推动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形成“头雁效应”。全市各基层院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8件,约占全市办案总数的8%。郭玉检察长在全省率先以地市级检察长身份,主持召开全省首例涉国有财产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依法促成一家近千人的濒临破产企业拿回7000余万退税渡过。

  在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上,持续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两级检察院分别与相关单位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该项制度实行以来,共收到相关单位报告线件,监督机关成功立案3件。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实现全市两级院全覆盖,利用该办案机制询问被害人8人。“教育、、”工作方针,在全省率先将未成年人员期间表现纳入社会调查报告,对提起公诉和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全部落实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在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探索上,提前一年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发挥“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职能,有序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开展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现场发现并纠正6个方面34项违规问题。加强与公益诉讼部门合作,稳妥有序推进涉众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共挖掘涉未公益诉讼线条,办理涉未公益诉讼案件17件。

  在未成年人司法体系建设上,江门市检察院联合暨南大学设立全省检察系统首个少年及家事法研究中心研究,依托暨南大学在少年及家事论研究领域的专业优势和江门市作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的机制优势,与暨南大学强化在课题研究、立法、数据收集、人才交流方面的合作,实现理论和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为我省未成年人体系建设提供有益的探索。

  在助力脱贫攻坚中,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大局,将因案增贫、致贫、返贫的当事人作为国家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发放。拓宽司法救助的途径,将经济救助与法律救助、救助、社会救助相结合,探索多元化的救助途径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困难,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向88名符定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18万多元。

  在促进基层治理中,发挥检察办案促进社会综合治理的外延效能,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制发检察,促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加强监督管理。新会区院在办理蒋某达等人涉黑案中,向镇和区有关部门发送检察,促进当地基层组织集中整治土地违法买卖和违法建设问题,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土地承包、工程招投标的制度约束。市检察院还跨省与广西梧州市检察院联合发出检察,整顿校园管理秩序,未成年学生权益,取得突出效果。

  在化解基层矛盾中,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目标,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及时化解基层矛盾。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发挥检察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在基层检察机关成立司法调解中心,将检察机关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执行案件等移送司法调解中心,本着能调则调的原则,结合认罚从宽制度,多措并举化解基层矛盾,实现检察环节矛盾零。2020年,市、蓬江区检察院先后联合司法行政部门成立了检察机关司法调解中心(市院司法调解中心为全省首个)。梦见拉屎在裤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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