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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赣州南康城区农村学校教师选调269名公告

※发布时间:2015-8-5 9:27:0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导读】2015赣州南康城区农村学校教师选调269名,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至6日17:00止。笔试时间:201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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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补充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经研究,决定通过考试方式,选调农村学校在编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为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指标

  共计269个,其中初中68个,小学201个。具体选调指标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2012年9月至今在南康区农村中小学工作的在编教师(含2015年转编的特岗教师,下同)。

  (二)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师德良好,敬业爱岗,工作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经任教学校考核为合格以上。

  2、岗位条件

  (1)城区初中教师岗位

  ①中学在编教师。

  ②专业对口(指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或职称资格证等与选调岗位对口)。

  (2)城区小学教师岗位

  ①小学在编教师。

  ②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学科岗位的教师须专业对口。

  三、选调方式

  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4日至6日17:00止。

  2、报名地点:区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3、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水平等综合考核为合格以上的证明材料(附件2)。

  ③报名申请表(附件3)。

  ④准考证及存根(附件4)。

  4、几点说明

  ①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如考生同时报考二个及以上岗位,则取消选调资格。

  ②教龄满8周年的加1分,每超过1周年再加0.5分,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教龄从参加工作时间起计算。

  ③根据《赣州市南康区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在我区贫困村学校连续任教3学年以上(含三学年)的教师加2分。报名时须提供在贫困村学校连续任教工作年限证明,并加盖所辖中心小学公章。(“十二五”期间南康区贫困村名单详见附件5)

  ④第四中学教师(含2015年7月选调的教师)不得报考。

  5、准考证发放

  ①时间:8月10日。

  ②地点:区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③注意事项:考生须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事项

  (一)笔试

  1、时间:2015年8月11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2、地点:南康区第三中学。

  3、内容: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4、分数:100分,其中专业知识80分,教育学10分,教育心理学10分。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其它有相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

  2、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六、选调办法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与加分之和),按选调学校分学科根据选调指标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成绩并列者,职称高者优先,如职称相同,教龄优先,如教龄相同,则年龄优先。

  2、在同一所农村中学(含中英文学校农村编制教师)报考城区学校同一学科的教师,在拟选调名单中超过2人,则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调前2名。中英文学校农村编制教师报考中英文学校城区教师编制,选调时不受名额。

  3、如某学科报考人数等于或低于学科选调指标数,则按实际参考人数选调。

  4、公示。按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地点在区教育局公示栏内,公示期3天。

  5、公示无疑义后办理调动手续。被选调的教师凭区教育局开具的《教师工作调动通知单》在时间内到新单位报到。

  6、如考试录用后,本人提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的,则3学年内不得参加城区学校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考试。

  7、本次选调的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学年。试用期满,经任教学校考核为不合格的,则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有关事项

  1、公示期内,如对拟选调人员有,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教育局人事科),举报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2、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的;

  (2)违反本公告其它情形的。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南康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

  网 址:南康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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