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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西赣州市南康区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4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6-2-13 19:07:1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江西省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赣教发[2011]3号),经赣州市南康区人民同意,我区将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及计划

  招聘学校为南康中学、南康区第二中学、南康区第三中学、南康区第四中学、南康区唐江中学、南康区特殊教育学校。招聘计划及具体学科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历届免费师范毕业生。

  3、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对口。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拟在西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地设立招聘点,召开免费师范生供需见面会,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对毕业生进行面试考试,根据专业成绩和面试成绩,经政审合格后,择优直接签约,并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南康教育网、有关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在面试点现场或招聘学校进行报名。

  2、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报名表一份(附件3)。

  (4)2张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报名与招聘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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