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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南康二小、四小、六小、家具希望小学开学通告统统在这里!

※发布时间:2017-10-9 20:06:5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区教育局2017年秋季开学前后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开学事项通知如下:

  2、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小学就读的本学区【金赣西大道—旭山南—泰康西大道(含西门社区居委会所辖的泰康西大道西侧区域)—金赣西大道构成的区域】适龄儿童。

  4、因我校部分建设工程未完工,校门处通行不便,请审核通过的新生于9月1日上午8:30携带户口本原件,按分班名单到所在班级报到、缴费、注册。分班名单见校内公告栏。

  4、本学期三、四、五、六年级已重新分班,请按分班名单到相应教室报到,各年级分班名单将粘贴在各班教室门口和校园公告栏。

  2、因学校通道拥挤,请家长一律把交通工具(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停在校外,不要停放在学校过道和校园内。谢谢配合!

  根据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文件,现将本学期我校一年级新生招收和二至六年级老生报名注册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年满六周岁(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尚未入小学就读的本学区【和谐大道—南水大道—天马山大道中段以南构成的区域(包括南水国际、正源时代等)和东山街道大卫村,南水村长排上、田心里、湾角里及桐梓村白石坑、上山田、井孜头、老屋、新屋】的适龄儿童。

  (1)城区拆迁户子女需提交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办以公函形式出具的拆迁证明、户籍证件、拆迁合同、居住证等;

  3.凡已就读过一年级的学生,请不要再重新报读一年级,否则无法录入电子学籍系统,由此而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负责!

  根据区教育局2017年秋季开学前后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开学事项通知如下:

  2. 有六小学区户籍(迁入城区户籍半年以上)或有六小学区房产(含安置点房产)的适龄少年儿童。

  (1)有六小学区户籍无学区房产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或门出具的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有六小学区房产(含安置点房产)无学区户籍报名时须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或安置点购房合同及缴款收据、近三个月的水电费票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城区拆迁户子女需提交街道办事处或开发办以公函形式出具的拆迁证明、家庭户口簿、拆迁合同、居住证等,到指定中小学校申请入学。在其它乡(镇)实施的市、区级重点项目,涉及的拆迁户子女由当地收集提交公函形式的拆迁证明、家庭户口簿、拆迁合同、居住证明等材料,统一到教育局开具“入学通知书”,到指定中小学校申请入学。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在城区务工的用工合同和按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户口簿、在六小学区务工的用工合同(稳定就业1年以上)、固定住所有效证明(租住房屋产权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等凭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说明:要求提供的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现场查验,复印件供学校留存备案。适龄少年、儿童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凡证件、资料、信息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就读城区学校的资格。

  8月30日(二、三年级)8月31日(四、五、六年级)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1、8月26日至27日,南康家具学校学区范围内的一至六年级新生持户口本及相应生源类别识别凭证,到南康家具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

  1、8月26日至27日,南康家具学校学区范围内七年级新生持入学卡、小学毕业证、户口本及相应生源类别识别凭证到南康家具学校初中部(区第三中学)办理报到手续。

  根据区教育局2017年秋季开学前后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秋季新生报名须知通知如下:

  提交入学卡(城区小学毕业生)、小学毕业证、户口簿、在本学区范围的房屋租赁合同、水电、居委会或门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学校招生工作人员审验新生入学提交材料——对符合本学区入学条件的新生,招生工作人员录入电子信息,填发《新生预录告知书》——工作人员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学校备查。

  2.8月28日—29日:核查新生入学提交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本学区所在房产证、户口簿等)的,一经查实,取消在本校入学资格,退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并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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