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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招聘事业单位1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8 9:09:14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2017年江西赣州市南康区招聘事业单位150人公告,1、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1日1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社大楼10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名。

  为更好地服务于区委、区关于“123”目标任务的实施,经区委、区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及各级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考生所学专业以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及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2017届以前毕业生专业名称与《目录》不一致的,可对照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附件所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注:11月1日为报名第一天),其中除本公告注明的特殊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日以前出生,下同)、25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外;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南康户籍(下同)是指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为赣州市南康区现辖区管理的人员(不含已划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管理的凤岗镇,三江乡,太窝乡中边村、洋田村、太窝村、龙潭村、高山村、范塘村,唐江镇章良村、村尾村、横江村和赣州蓉江新区辖区管理的潭口镇,潭东镇户籍人员)。此次公开招聘中下列两类人员属南康户籍:一、2017年10月23日前(公布之日)为南康户籍人员;二、此前曾为南康户籍,因就读高等院校原因户籍迁出未及时迁回人员(不含因工作、生活、婚姻及其他需要迁移户口的事项迁出人员)。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一般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成绩占总成绩40%;特殊岗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成绩占总成绩70%。三、招聘程序

  2、报名地点: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社大楼10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和网名。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缴纳笔试费用。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每人100元,由赣州市南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取。

  4、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报名表原件1份(附件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红底一寸彩照4张。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组织、人事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的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

  ”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为南康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6、对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于2017年11月7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网公布。凡因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2017年11月9日可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一次。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新人报名。未改报的予以退费,弃考的不予退费。

  7、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对恶意报考、以虚假信息报考以及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的,记入赣州市南康区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赣州市南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报考一般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特殊岗位入闱笔试的考生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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