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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支持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2014年9月17日星期三

※发布时间:2014-9-17 16:17:1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我市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

  近日,赣州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市将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加快职教基础设施建设

  《意见》提出,要推进职业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将赣州职教园区打造成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和产教融合发展试验区。积极支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驻市院校在赣州职教园区设立职业教育院(系),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在园区内设立研究所、实验室、生产性实习场所。支持职教园区内每一所职业院校集中力量办好特色优势专业,建成若干个与产业集群紧密对接的专业集群。

  到2020年,我市将建成赣州职业教育园区,以及1个国家级公共实训中心、18个县级现代化公共实训、20个“校企一体化”生产实训示范。

  高中阶段增量主要用于职教

  《意见》提出,要加大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调整力度,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增量主要用于发展中职教育。鼓励支持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历届初、高中毕业生、有意愿接受中职教育的普通高中在校生、进城务工人员、返乡农民工、城市待(失)业人员、退伍士兵。加大对职业院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力度。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注册入学不受年龄、地域。实行学分制等灵活学制,允许学生休学并保留学籍或修完学分提前毕业。支持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市内外高等职业院校联合进行中高职教育对接培养。

  到2020年,我市将建成两所市属高职院校,每个县(市、区)集中力量依托工业园区重点建设一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年招生比例大体相当,中职教育在校生达到15万人以上,本、专科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4万人以上。

  创新职教人才培养机制

  《意见》提出,要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支持职业院校与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合作,联合招生招工、共同教学实训、推荐接收就业,共建“订单”人才培养机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培养,企业和学校、符定年龄的学生签订用工合同,实现招生即招工、毕业即就业。

  推进集团化办学,研究制定、行业、企业、院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共同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支持政策。重点支持以产业为纽带,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城乡结合、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职业院校与市内外行业组织和企业组建跨区域、跨行业、覆盖全产业链的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多元投资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试点,探索法人化职业教育集团的实现形式。

  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赣州农校、县(市、区)职业中专(农民学院)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作为办学重点。重点招收年龄50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学历,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等领域工作的农民以及农村新增劳动力。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年至6年。允许半农半读,农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

  加大职教发展经费投入

  《意见》提出,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均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从2015年起,市本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增加至每年1000万元,并随财力增长逐步增加。

  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和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的法律责任。一般企业要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能要求高、实训耗材多、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其中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培训的比例不低于60%。

  职业院校学费收入和各类培训收入,全额用于学校办学,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保障职业院校在编在岗教师工资足额发放。(特约记者陈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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