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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赣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承办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1 18:01: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赣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等有关,现对赣州市城镇职工大病保险承办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6、根据《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16〕86号)文件,投标人须取得江西保监局认可的承办大病保险经营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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