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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寻乌县设立非贫困人口疾病“暖心基金” 一年能再报销10万

※发布时间:2017-11-22 13:29:00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为着力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赣州市寻乌县设立了非贫困人口疾病“暖心基金”,疾病患者一年最高能再报销10万元。

  1、疾病患者住院(不含生育及意外)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含二次补偿)理赔后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

  2、15种重大疾病(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及地中海贫血)患者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含二次补偿)理赔后医保目录内和目录外的费用。

  三、“暖心基金”的补偿起付线年城乡居民(含关破改企业职工)起付线万元,城镇职工起付线元。

  疾病患者住院(不含生育及意外)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含二次补偿)理赔后,个人负担部分达到“暖心基金”起付线后,由“暖心基金”给予再次补偿,补偿比例为55%,补偿金额年度内10万元封顶。

  县医保局将对2017年10月1日以后入院治疗患者的医疗费用进行筛选,对符合条件的每月电话通知患者,患者再凭以下材料办理:

  2、银行账户复印件(城乡居民参保人提供扣缴医保费的银行账户复印件、职工医保参保人提供赣州银行账户复印件)

  3、在赣州市内定点医院(含梅州市人民医院)刷卡的,由患者提供定点医院盖章的赣州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结算单;转外就医的由县医保局提供赣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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