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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赣州市

※发布时间:2017-11-2 18:15:57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各县(市、区)人民,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市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已经市研究并报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健康赣州建设的起步阶段。为推进健康赣州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7号)、《江西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19号)、《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我市推进“十三五”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相关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

  “十二五”时期,市委、市高度重视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尤其是《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以来,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振兴发展取得重大成效,“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总体实现,为“十三五”奠定了基础。

  医药卫生体制不断深化。在16个县(市)全面推开了公立医院综合,全面取消了药品加成,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全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人均补助不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固在95%以上,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面推开。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实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全面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

  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201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4.23张、执业(助理)医师1.37人、注册1.73人,相比2010年分别增长78.48%、26.85%、84.04%,明显高于全省平均增幅。中医药服务能力、医疗科技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2015年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10.18/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4‰,婴儿死亡率4.57‰,连续5年大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传染病报告死亡率维持较低的良好态势。

  公共卫生服务持续优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了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居民生命全过程。围绕健康扶贫出台政策集成,保障精准扶贫对象享有了基本卫生计生服务。对尿毒症等8种重大疾病实行免费救治,惠及14余万名群众。成功抗击多起突发新发传染病疫情。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扎实开展。生育政策逐步调整完善。“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下降,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人口发展态势总体上较稳定。

  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重要机遇。“十三五”是推进健康赣州建设,深度挖掘人口健康红利,优化体制的攻坚期。赣州是原中央苏区的主体和核心区域、全国较大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省委、省要求建设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这为我市争取卫生与健康领域的叠加政策提供了重大机遇。我市打好“六大攻坚战”,全市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将为人民健康提供保障。新常态下,供给侧结构性进一步了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发展更加有利。

  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面临多重挑战。全面两孩政策实施,老龄化进程加速,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与生活方式快速变化,慢性病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重大传染病和重点寄生虫病等疾病持续存在。要确保全市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必须解决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影响人民健康。

  制约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内部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卫生与健康资源总量不足、布局结构不合理尚未根本改变,优质医疗资源尤其缺乏。基层服务能力仍是突出的薄弱环节,基层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亟待提高,服务设施和条件需要持续改善。深化医改需要进一步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计划生育工作思和方法亟需转变。

  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市第五次党代会,以理论、“”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遵循“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以推进健康赣州建设为,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统筹推进卫生与健康工作,不断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健康优先。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让人民群众在健康上享有更多获得感。

  ——统筹协调。把握卫生与健康领域发展规律,统筹城乡、区域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正确处理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各层级的关系,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合一”,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快中医药事业建设与发展。

  ——引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突出资源配置优化和分级诊疗,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与信息化建设,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慢病防控,加大基层卫生计生服务的投入和支持力度。

  ——主导。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强化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促进公平。

  ——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保持卫生资源中高速增长,发展速度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主要卫生资源指标接近或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制度体系更加成熟定型。卫生与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取得积极进展。

  ——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立足科技创新、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制度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卫生、城市医疗、公共卫生、妇幼卫生、综合监督能力,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较好供给。

  ——健康服务模式实现转变。机构间的分工协作更加紧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基本全覆盖,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

  ——疾病预防控制成效显著。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有效控制健康因素,消除一批重大疾病。

  推进公立医院综合。科学布局、合理确定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等重点领域,形成有激励、有约束、有活力、有效率的运行新机制。以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取消药品加成、深化医保支付方式、规范药品使用和医疗行为等措施,逐步调整技术服务价格,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公立医院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人才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

  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全面启动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公立医院要全部参与并发挥引领作用。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壁垒,在城市主要组建医疗集团,在县域主要组建医疗共同体,跨区域组建专科联盟,在边远贫困地区发展远程医疗协作网。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和下沉基层,通过派遣专家、专科共建、业务指导等提升基层医疗水平。积极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分级诊疗试点。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以需求为导向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全科医学科。到2020年,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

  巩固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社会慈善等衔接配合,努力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减少按项目付费,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按床日、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型付费方式,鼓励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s)方式。完善大病免费救治政策。健全基本医保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壮大医药产业,建设“青峰药谷”,打造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集药材种植加工、药品研发制造、医药健康旅游为一体的产业。巩固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非办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集中带量采购原则,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建立健全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解决好低价药、“救命药”、“孤儿药”以及儿童用药的供应问题。

  全面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三年行动计划。选送200名县级公立医院医师到、上海、广州、武汉、长沙等地全国知名医院以及本省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所在医院。选派20名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到法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培训和交流。联系赣州籍知名医学专家返乡帮扶建设50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或临床薄弱专科。建设依托若干市直医院的高端远程医疗系统和覆盖各县(市、区)的基层远程医疗系统。

  切实减轻城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城乡居民医保覆盖所有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并实行政策倾斜,财政资助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参保。筑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城乡居民贫困人口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逐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慢病报销比例和年度封顶线。在贫困地区全面推开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

  分类救治患大病和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对核实核准的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农村贫困人口,根据患病情况,实施分类分批救治。能一次性治愈的,组织专家集中力量实施治疗,选择疾病负担较重、社会影响较大、疗效确切的大病进行集中救治,减轻贫困大病患者费用负担;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由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上级医疗机构指导下实施治疗和康复管理。

  完善落实其它卫生计生精准扶贫专项政策。实施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列为疾病应急救助对象。在市、县、乡医疗机构设立扶贫床位。建立“一对一”健康服务机制,乡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对因病致贫的贫困户进行分类管理,实施“一对一”的医疗随访、慢病管理和康复指导等服务,健康随访次数由每年4次增加到6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对象签约服务覆盖率达100%。继续对白内障、唇腭裂、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重性病、妇女乳腺癌、妇女宫颈癌等重大疾病进行免费救治。持续落实农村居民耐多药肺结核、儿童苯丙酮尿症和儿童尿道下裂等17类重大疾病救治政策。做好贫困家庭艾滋病机会染患者救治工作,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对农村贫困人口患有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集中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建立农村贫困人口健康卡,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开展1次健康体检。组织乡镇卫生院医生或村医与农村贫困家庭进行签约,为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慢性病患者病情安排个性化健康管理。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医疗费用负担重、患有重病的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户,通过倾斜医保政策、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动员社会力量救助等措施,实行兜底保障。

  健全疾病预防控务体系。重点支持业务用房不达标或基础设施亟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提高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市疾控中心具备106项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检测能力。到2020年,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A、B类仪器设备配置率和A类检验项目开展率分别达到90%、95%。

  加强重大疾病联防联控。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传染病报告率达到95%以上。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艾滋病检测点覆盖75%以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艾滋病疫情保持在低流行水平。落实国家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全市肺结核疫情持续下降。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从控突发急性传染病。

  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强化慢性病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癌症、脑卒中、冠心病等慢性病的机会性筛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计划,扩大高血压与糖尿病管理试点,实现患者规范管理率达60%,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达60%。居民死因监测、恶性肿瘤随访登记实现全覆盖,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覆盖50%的县(市、区)。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加强学生近视、肥胖等常见病防治。进一步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5个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加强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巩固和维持无脊灰状态,提高对输入脊髓灰质炎野病毒的发现和反应能力。大力推进消除麻疹工作,完善麻疹、AFP、AEFI等项目监测。继续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常规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麻疹类疫苗第一针、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加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更新或增配必要的服务用车和医用设备。支持综合医院产科、儿科规范化建设,新增床位重点向妇儿、产科等领域倾斜。建立市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专家库,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从事妇幼卫生保健和计划生育专业的执业医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现全市全覆盖。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叶酸补服等政策。

  加强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建立比较完备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推进综合监督信息化基础建设,实现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全行业监管,严厉打击租借执业证照开业、承包科室、虚假广告、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加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行业诚信体系和失信联合机制,建立医药卫生行业“”制度。

  加生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市际、军地间联防联控工作相关机制,市、县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现电子化、流程化和卡片化。依托市人民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医疗急救中心和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立全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和航空、水上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加强各级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加强极端条件下卫生应急队伍专业装备和后勤保障配置。市、县每年至少开展1次卫生应急演练。完成卫生应急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时率达到100%。

  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完善急救网络,市医疗急救中心急救网络未覆盖的县(市、区),全部设立由举办、符合标准、运行的急救中心(站)。推进院前急救信息网络指挥调度平台建设,规范“120”院前急救服务呼叫专线设置和管理。急救中心(站)救护车配备数量和车载设备达到国家要求,市医疗急救中心至少配备1辆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车。

  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献血屋和医院储血库的建设。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到2020年,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85%,临床用血无偿献血率保持100%,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加强血液的科学管理,全面实现血站与医院信息联网。强化血站实验室控制体系,血液标本核酸检测率达到100%,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工程。支持8个县(市、区)开展妇幼保健院基础设施建设。市妇幼保健院发展成为区域性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辐射周边地市。创建1个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

  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工程:推进市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基层综合监督网络覆盖全部的乡村。优化设备配置,建立移动执法系统监督信息平台。

  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工程。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2间传染病救治负压病房。完成江西省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赣州分中心建设。升级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信息管理系统。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三个一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名合格的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一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每个居民拥有一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加强中心城区医院建设。设置市办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以及儿童、、肿瘤、传染病、康复等专科医院。市中心城区河套老城区,主要完善现有医院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原则上不增设市办医院。市中心城区新城区(含章江新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根据城市扩展、人口聚集规模和城市整体规划,新增一定数量的市办医院,重点建设市人民医院新院、市中医院新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院,规划新建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附属医院,预留市办医院。改(扩)建市肿瘤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等现有市办医院,提高市皮肤病医院级别标准。建成市儿童医院。市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其他医疗机构依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6-2020年)》设置。

  加强县级医院建设。每个县原则上需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结合医院)、1个县办妇幼保健院(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在县办综合医院设置相应妇幼保健科室)。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县办医院数量。具备条件的县,可以设置县办专科医院。规划建设好城市新区等薄弱地区的公立医疗机构。提升县办医院的儿童、重症医学、血液净化、母婴危重救治、康复、病等医疗服务水平,二级学科开展90%以上专科代表性常见疾病与常规诊疗技术,发展微创等新技术,急危重症、疑难疾病诊疗比重以及住院病人外转率等指标达到要求。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争取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90%的城市街道,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到的建设标准。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的建设标准,开展一级手术100例以上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70%以上、开展一级手术50例以上一般乡镇卫生院达到50%以上。加强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建设,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建设1所标准化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村型较大,人口较多、自然村较为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再设置。

  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不得以任何理由,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提供儿科、康复、老年护理等基本医疗服务相对薄弱且需求潜力大的专科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和设置的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消毒供应中心及康复护理等专业机构,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诊所、门诊部等跨市县连锁经营。实行医师区域注册和多点执业备案管理,促进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落实社会办医医保报销政策。社会办医用地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强社会办医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到2020年,全市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全市总量25%以上,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营并举的健康服务供给模式基本建立。

  改善医疗服务。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充分发挥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预约诊疗、优化流程、付费结算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实施日间手术、临床药事服务、志愿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的落实。积极开展全市优质护理服务评价、全市临床实践技能培训和比武等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综合素养。大力推行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同城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建立医疗服务质量评分系统,通过医保机构和患者对医疗机构进行双向评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大型医院巡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医疗服务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为特别是医务人员的犯为,医务人员安全。

  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基本健全覆盖主要专业的市、县医疗质量控制组织。建设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信息化平台,实现全行业全方位精准、实时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程度,再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质量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家先进水平。全面实施临床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增强患者就医获得感。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市办医院建设重点工程。市人民医院新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市儿童医院建成投入使用。市中医院整体迁建至蓉江新区。设立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附属医院。改(扩)建市肿瘤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力争市皮肤病医院升级为专科医院。

  人口大县综合医院建设工程。将南康、信丰、宁都、于都、兴国、瑞金的综合医院(有多所人民医院的指第一人民医院)创建成为综合医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程。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和城镇化建设,每新增1个城市街道或3-10万服务人口,支持新建或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持建设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圈。

  加强中医药组织保障。在政策措施、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上向中医药事业倾斜,健全市、县中医药管理机构,将中医药经费预算单列,设立中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推动形成以二、中医医疗机构为龙头,以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科为,以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计生服务室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网络。到2020年,城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量达到35%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市中医院在重大疑难杂症的诊疗、中医药教育和科学研究、指导和培训基层中医药人员等方面整体水平,形成辐射全市并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力的中医医疗中心。二级以上中医院设立国医堂(馆、院)、治未病中心。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成立中医药管理科,设立中医科病区,设置中药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0%的乡镇卫生院设立中医药诊疗区(中医馆),70%以上的村卫生计生服务室能够开展4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院的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强针灸科、推拿科、骨伤科、肛肠科等中医药特色优势突出的临床科室建设。每所中医院至少创建4个省级中医专科(专病)。依托县级中医院,每年重点支持2个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建设。重视中药加工工作,提高院内中药制剂质量。充分发挥中医“上工治未病”的特色优势,强化中医预防保健功能。快速发展全省热敏灸联盟赣州加盟单位。在市中医院设立赣州市传统医学治疗技术传承,设立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和学术研究室,瑞金、宁都、信丰等县(市)中医院建立名中医工作室。推进以赣南医学院和市中医院为龙头的中医药科研建设。加强对中医药方剂的创新与研究。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市中医院床位规模达到900张(含医养结合床位)。支持宁都县中医院、于都县中医院、瑞金市中医院创建中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中医科病区,床位数达到医院总床位数的5%或50张病床以上。各综合医院开设中医专科不少于3个,各二级综合医院开设中医专科不少于2个。

  中医预防保健体系建设。建设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在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治未病”科。在市人民医院设置综合医院“治未病”中心。

  实施人口均衡发展战略。将人口融入经济社会政策,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投资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城乡区域关系协调、可持续发展等重大决策中,充分考虑人口因素,健全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完善打击“两非”部门协调机制和区域协作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到2020年,全面两孩政策效应充分发挥,生育水平适度提高,人口素质不断改善,结构逐步优化,分布更加合理,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的协调程度进一步提高。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再实行审批,切实简化程序,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做好服务,方便群众。加强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妇幼健康的咨询指导,落实免费的卫生计生服务项目。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评体系。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利益引导和宣传。

  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能力。将励和扶助重点放在按政策生育家庭尤其是针对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群体。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力度,实现特别扶助金标准城乡统一。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一次性发放抚慰金政策。

  加强流动人口和基层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将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范围。完善流动人口基础信息采集更新制度,推进网上信息核查和共享,做好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的生育登记服务。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实施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教育项目。巩固市内和跨市区域协作“一盘棋”机制。巩固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长效机制。

  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等业务知识培训;加强各具特色的人口文化大院等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为基层配备避孕药具自助发放机等计划生育服务设备;免费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升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和服务能力。

  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程。通过打击“两非”、宣传、教育培训、“阳光助学”和对计划生育女孩特殊困难家庭的经济援助、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劳动就业创业等方面的帮扶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流动人口“一盘棋”协作机制建设工程。通过党支部+协会,商会+协会等形式,在流动人口聚集的集贸市场、企业、社区等场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在流出人口集中的省(市)建立市级驻外流动人口卫生计生联络站点。

  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争取创建1个国家卫生县城(镇)。推动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5%,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加快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覆盖90%以上的乡镇。开展全市病媒生物防制状况普查,科学防制病媒生物。严格医疗废物管理,统筹建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减少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质量。

  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根据国家有关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指标和评价体系,推动建成一批可推广示范的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在全市广泛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建设,创新社会动员和群众参与工作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健康管理小组、社区健康讲堂等活动,提高社会参与度,形成领导、多部门配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县级成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支持健康教育业务用房建设和设备购置。实施全民健康促进计划,深入推进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和心理平衡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广泛开展无烟学校和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到202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减少残疾和失能的发生。实施健康促进示范工程。

  增强人民体质。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增强全民体质。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打造运动休闲城市,丰富群众身边的体育健康活动,普及健身知识,健康新,提高群众体育健身意识,群众身边的健康文化。加强群众健身活动场地和设施建设,着力构建县乡村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推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和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鼓励实行工间健身制度,切实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推进国民体质监测与医疗体检有机结合。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网络,为群众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

  提高心理健康服务及卫生防治水平。加生防治体系建设,建立以专业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的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推进“心防”工程建设,开通全市心理咨询热线,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逐步设立规范的心理咨询室,全市每所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医生。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人等重点人群和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健全重性疾病病例报告制度,加强重性疾病患者的管理治疗,为贫困重性疾病患者提供免费抗病药物治疗和紧急住院补助。

  健全食品安全与监测。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推进县级疾控机构风险监测工作规范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村(社区)。加强各级疾控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全面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和管理。以公共场所室内空气、生活饮用水、大气等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为监测重点,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学校卫生监测,提高卫生监测公共服务能力。

  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推动建成5——10个可推广示范的健康村镇,建成健康示范单位、健康示范学校、健康示范社区各10个,健康示范家庭100个。

  卫生建设工程。依托市第三人民医院成立赣州市卫生质控中心。推进市、县病院建设,加强市第三人民医院康复科建设,实施人口大县病专科医院项目。

  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国家贫困地区卫生计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项目,切实加强高端类、实用类、基层类、农村类、管理类人才队伍培养。健全落实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项制度。大力培养培训全科医生、儿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发展完善继续医学教育,满足卫技人员能力提升需求。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有利于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制度,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推进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支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调整优化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完善人才政策机制,建立符合卫生计生人才特点的职称评聘制度,完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才招聘政策。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完善离岗退出乡村医生退养生活补助制度,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

  提升科技创新和重点学科建设能力。以科技重大专项等科研计划项目为依托,组织全市卫生科技团队进行科技攻关,争取获得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开展重大慢性病防治和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防控的技术创新。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医学类知识产权。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和医学学科建设工作,优化重点学科结构布局,差异化发展临床重点专科,加大建设妇产科、儿科、康复等短缺、薄弱学科。力争到2020年,城市公立医院都有省级科研和重点专科,县级公立医院都有市级科研和省级重点专科。构建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增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加生适宜技术推广和卫生计生科普工作。

  卫生人才“211”工程。培养聚集20名卫生领军人才,选拔培养10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突出抓好100名优秀中青年卫生计生人才。

  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争取中央财政、省财政支持的我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指标达到全省规模的1/4以上。开展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4年制大学专科或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力争累计培养1000名。

  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对临床专科建设的规划引导和支持。支持市级医院开展儿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3个专业的薄弱专科建设项目12个。巩固学科发展,逐步扩大学科建设范围,五年内筛选确定20个医学领先学科,争取10个省市共建学科及20个省县共建学科。联系赣州籍知名医学专家返乡帮扶建设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或临床薄弱专科。

  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和共享全员人口信息、居民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资源,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以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为枢纽,以居民健康卡和移动医疗为联结介质,形成覆盖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高效统一的网络,实现业务应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有效协同。

  深化重点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完善二级以上医院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临床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智慧医院”评价。推广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应用,拓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绩效考核等业务管理。推进以市疾控中心为龙头的疾控机构信息化体系建设,完善妇幼保健、综合监督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深化“阳光医药”网上监管、医疗服务、药品(疫苗)电子监管、药品供应保障等系统建设。加快推动基层卫生信息化向村级纵深发展。开展民营医疗机构信息化工作。

  实施“e健康”工程(互联网+健康)。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与健康服务的深度融合,不断健全网络化、可视化、数据共享、协同应用的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增强服务便捷化、管理精细化,实现全民健康档案查询、检验检查及用药提醒、市内医院网络预约服务、市内医院就医异地医保即时结算等。加快居民健康卡、远程医疗协作、移动医疗系统等重点工程建设,围绕远程医疗协作信息系统,开展区域影像、区域心电、区域检验信息工作。加强健康信息安全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安全等级工作。

  安全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安全体系建设,在卫生计生机构全面开展信息安全等级工作,在电子病历试点医院全面推广数字证书应用。

  人口健康信息资源整合提升工程。整合卫生计生硬件和网络资源,规范数据中心机房管理和运维保障。推进全员人口、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和优化,整合各类卫生计生服务系统,整合医院内部信息资源,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的实时动态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

  人口健康信息便民惠民服务工程。开展居民健康卡发行与应用推广工作,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四大功能的全市“一”管理与应用,推动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用卡。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建立市、县、乡远程医疗会诊系统。全面开展移动医疗系统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打通医患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推进医养结合。以建成区域性医养结合示范市为总目标,打造“善孝苏区·康养赣南”医养结合服务品牌。支持医疗机构合理利用医疗资源,增设老年人门诊、护理院、老年病科室,增加老年病床数量。鼓励以城市二级医院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

  加快中医药特色医疗与旅游业融合发展。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重点生态旅游资源有机结合,探索建立医疗保健游、养生康复游、休闲调理游、文化体验游、康体运动游等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模式。积极打造一批具有赣州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项目),鼓励各景区重点开发中医药养生、温泉养生、盐浴养生等特色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项目,大力推广五禽戏、八段锦、太极拳等中医药健康旅游体验项目。

  医养结合重点工程。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医养结合事业,全市预留12家康复医院、6家老年病医院、5家医养结合医院、7家护理院建设规划项目。到2020年,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开设服务便捷的绿色通道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养老机构开展巡诊服务实现全覆盖,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覆盖所有的乡(镇、街道),护理型床位数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30%。

  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工程。重点建设1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1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10个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

  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卫生计生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布行责清单,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健全依法和化解纠纷机制。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卫生计生重大决策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实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切实转变职能,减少审批事项,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切实抓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能力建设和衔接落实。加强取消的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加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完政审批各项配套制度。

  开展持久普法教育。将普法教育纳入常态化的持久性工作,不断培育全行业人员的和思维,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依法行政服务提升工程:推进市、县卫生计生行政服务窗口建设,开展依法行政综合评优活动。加生计生工作队伍建设,市、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至少配备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

  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卫生计生筹资机制。进一步明确、社会和个人的卫生计生投入责任,完善合理分担机制。明确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加大卫生投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国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经费补助标准。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进一步缓解个人就医经济负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8%左右。建立结果导向的卫生与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卫生与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等的积极性,形成多元筹资格局。

  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根据本规划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十三五”相关发展规划,要将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确保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强化协调管理。本规划统领全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全局,专项规划是本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主要明确特定领域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注重规划衔接,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加强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

  强化监督评估。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按照预期性、约束性指标的不同要求,建立目标考评机制,提高规划实施的约束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工作,及时提出评估监测报告和对策措施,及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规划实施期间,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调整规划时,必须通过科学的论证,按照程序做出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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